时间:18/12/2013 发布者:深圳印协
各会员单位及印刷企业:
接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我市新闻出版领域的文化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出现,各印刷企业必须以“12·11”重大火灾事故为鉴,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对照《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及消防、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自查,尤其对纸张、幽默等易燃物品妥善保管,积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