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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17/03/2015 发布者:深圳印协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3881.shtml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服贸一函〔2015〕18号)、《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5〕83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深财教〔2015〕15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简化申报程序,减轻申报企业负担,此次申报材料将作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认定和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两项内容的重要依据。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化出口企业于3月20日(星期五)下午6:00前在商务部文化管理系统(http://whmy.mofcom.gov.cn)中下载填报指南,按指南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三、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格,单位法人代表在申报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到市民中心C2060室(一式五份),逾期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做好2015年度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服贸一函〔2015〕18号)
        2.  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5〕83号)
        3.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深财教〔2015〕15号)

        (联系人:陈锐,电话:82001362)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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