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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务印刷补充招标公告

时间:13/11/2015 发布者:深圳印协

 

   网址: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30708327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ZCG2015069415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15-2017年度公务印刷预选供应商资格补充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SZCG2015069415
2. 招标项目名称:2015-2017年度公务印刷预选供应商资格补充招标
3. 标的内容:本项目招标标的为2015-2017年度公务印刷预选供应商资格,项目不设入围数量限制。
4.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5年11月30日9时30 分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并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证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提供房产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3)具备不少于2台最近十年生产的印刷设备(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注:国内设备提供国内发票,进口设备提供国外发票(Invoice)和海关报关单),原件备查);
(4)必须接受并签定《深圳市政府公务印刷预选供应商承诺函》;
(5)信誉良好并财务状况盈利(提供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纳税记录和社保记录扫描件,原件备查);
(7)从2012年7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7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2015-2017年度公务印刷预选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编号:SZCG2015059667)入围供应商无须再次投标。

6. 答疑事项: 2015年11 月23 日16 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11月25 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7.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 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5年12月1 日9:3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 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5年12月1日9:3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 重要提示: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1. 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7)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为:83948155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948170
网上操作咨询:83948100 83948102 83938544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83948100 83948102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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