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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过度包装管理办法 最高处罚10万元

时间:19/03/2014 发布者:珠江时报

   “酒类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售价15%,消费者对购买包装有选择权,强制生产者销售者回收包装……”近日,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对容易出现过度包装的月饼、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包装提出了“史上最严”的标准。

  《办法》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日常消费品和月饼、粽子等6类节日商品的包装标准都进行了细化,被认定为“过度包装”的商品,厂家和商家最高将面临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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