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1/08/2015 发布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已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申报受理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今年申报政策有新调整: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满50周岁人员不需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考试。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2015年8月31日前年满50周岁的申报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不需考取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另外,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的人员申报正、副高级职称时不需提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的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不需提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人员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二、民办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渠道顺畅。民办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教师有了专门的评委会受理职称申报,不再与公办技工学校教师一起混合评审,该评委会由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负责承接组建。
三、超材料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业专业技术人员有了专属职称。今年先行在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试点超材料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从事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用再挂靠参加电子技术专业职称评审。
四、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以参加职称评审。职称评审申报时,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温馨提示:
一、2015年职称申报统一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申报—人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系统(https://sz12333.gov.cn/tpmisunit/zjindex.jsp)申报,申报人须于10月26日12时前完成缴费,未按时完成缴费的系统将退回申报并无法再次申报。有关申报事项可查阅评审政策简要说明,或查阅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官方网站,或咨询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二、报省属评委会参评的,受理材料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请注意查阅相应省属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发布的通知。用人单位将申报人的纸质申报材料送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2楼南侧)进行申报审核登记,经审核加具意见盖章后,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按照流程报送各相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
详见:http://www.szhrss.gov.cn/qt/tzgg/201508/t20150825_3194878_153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