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5/06/2021 发布者:深圳印协
各有关企业: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遵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文件精神,深圳工业总会联合相关机构自2016年开展“深圳百优工匠”评定发布活动,受到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活动迄今已成功举办五届。
第六届“深圳百优工匠”评定发布活动,将于即日启动,欢迎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同时,根据《深圳百优工匠评定办法》,将对在第三届荣获“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评定发布我市技术精湛和业绩突出的能工巧匠百名左右,授予“深圳百优工匠”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定发布拥有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深圳百优工匠”10名以内,授予“深圳卓越工匠”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定发布我市在工匠培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10家以内(除复审企业),授予“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
二、参评条件
(一)“深圳百优工匠”参评条件:
1、在深圳企业一线职业技能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截止到当年申报期个人的缴纳社保累计5年以上,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申报个人需同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具备中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同等技能水平;
(2)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传承传统工艺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并在所在企业或行业内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已获所在企业或本行业职业技能类竞赛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参评;
(4)在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5名优异成绩者,可由所在单位推荐直接认定为“深圳百优工匠”。
3、同一单位当年申报工匠人数不超过3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列为申报对象。
(二)“深圳卓越工匠”参评条件:
1、已获评“深圳百优工匠”且在深圳企业任职,累计工龄满20年,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申报个人需同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具备高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同等技能水平;
(2)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传承传统工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在所在企业或行业内产生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已获本行业职业技能类竞赛等荣誉称号者。
(三)“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参评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运营时间达10年以上(含10年)的各类企业。
2、申报企业内部员工培训机构健全,培训师资和培训设施完备,能够结合企业实际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活动,当年公司内部参与培训的人数不得少于本企业员工总数的50%。
3、申报企业在技工人才培训资金投入、技工人才激励管理机制建立、先进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企业拥有服务于本行业主要职业工种人才培育的人力、物力支持;内部师资队伍、技能培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齐备,教学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符合标准化教学要求;能够发挥所在行业技术引领作用,便于开展实训和观摩。
5、申报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社会信用良好,近3年无欠薪行为。
6、已获本行业或各区技能类竞赛等荣誉称号单位可优先推荐。
(四)其他
1、荣获历届深圳工业大奖、深圳企业创新纪录、深圳知名品牌、国际信誉品牌等称号的申报单位(含主要参与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获相应加分。
2、对一线技能人才集聚或产业紧缺人才突出的企业,同一单位可推荐多人参评。该推荐企业须根据申报人的综合情况自行排序,作为评定委员会在条件相同、名额受限时择优评定的参考依据。
3、对历届获得“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获奖企业进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对符合条件并提交复评申报材料的企业,将在新公布的获奖名单中予以保留;对未提交复核材料的,将在获奖名单中除名。
三、申报须知
(一)申报办法:申报个人或企业请登录“深圳百优工匠”申报系统(http://gongjiang.fszi.org),认真阅读申报表格的填报说明后进行在线填表,申报材料不需提供纸质文件,申报单位需在系统内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证明性文件。
(二)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发布时间:在当年度深圳企业创新促进大会上发布表彰。
(四)免费申报。本项活动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申报费和评审费。
联系人:
罗琪琳 83688761 13670043700
杨元武 83505139 13632536531
郑英浩 83752424 13670290012
单位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航空大厦(格兰云天大酒店)18楼
深圳百优工匠专家评定委员会
深圳工业总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