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05/2023 发布者:深圳印协
为更好地发挥协会职能,进一步提高协会服务水平,增强协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满足新形势下协会发展需求,根据《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规范市级社会组织章程有关内容的通知》、深圳印协九届八次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审议〈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章程(修订草案)〉的议案》,深圳印协十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主要针对“会费标准调整”、“取消常务理事”等2项内容做出修订,明确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副会长担任法人,其余无实质性修改。
新章程解释权归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理事会。经深圳市民政局核准,新章程自2023年5月19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