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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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关于开展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03/05/2017 发布者:深圳印协

【培训通知】各企业相关负责人:2017年深圳市《印刷经营许可证》年审工作正式开始,由于本次年度报告采用网上报告的方式,使用的是省局统一要求的新系统,涉及填报的内容较多,时间较紧,为确保此次年审工作的顺利实施,协会特别邀请该系统工程师为印刷企业做关于如何进行网上填报的专项培训,填写报名表回传至邮箱:szprint@126.com,相关培训安排如下:

时间:5月6日(本周六),9:30-12: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港路1007号高训大厦1801室

报名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手机

 

 

 

 

 

 

各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相关事宜

请年审期间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与2016年相同,通过银行转款的会员企业请将汇款回执注明企业名称传真或送交至协会,以便开发票。

开户银行:工商行深港支行  

    号:4000029119200054915

收款名称: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25595410 25029479      

    真:25598251

人:梁晓晴  穆学范

 

 

 

关于开展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

报告公示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印刷企业:

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新广印发[2017]19号),广东省作为总局指定的试点省份,今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改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现将开展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范围

凡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含2016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均须参加年度报告公示。

 

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15日

资料报送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5月20含双休日)

资料报送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8号601、603室

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

取证时间:详见协会网站》年审信息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各印刷企业接此通知,登录广东省新闻出版行业信息管理平台www.b2bys.com上的“印刷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完成网上填报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见附件1)。各项数据须如实填报,如发现不一致、不完整的,应及时更改。“印刷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使用说明详见《网上年度报告操作说明》(见附件2)。

(二)各印刷企业完成网上填报,经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上初审通过,即可下载打印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连同本通知第核验企业需报送材料”一起出版物印刷企业和数字印刷企业准备一式三份,其他印刷企业准备一式二份5月20日前报送到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的年度报告审核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三资”印刷企业及排版、制版、装订专项企业、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年度报告审核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具体的审核内容、审核条件和各种公示处理情形,详见省局通知(见附件3)。

印刷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年度报告材料,经下发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未申报的,由原审批的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印刷经营许可证。

 

、核验企业需报送材料

(一)网上填报《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

(二)印刷企业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有关印刷管理法规规章情况;对报告期内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印刷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获奖励和受处罚情况;国产设备使用情况、国外新旧设备的引进情况,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印刷设备是否已淘汰;产品质量状况,通过ISO9000、ISO14000及其他认证情况;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的情况;实施绿色印刷的情况;实施数字印刷的情况;实施智能印刷的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情况;上市的情况;兼并重组的情况;组建印刷集团的情况;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的情况;企业发展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互联网的影响;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在印刷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三)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

(五)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五、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

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与本次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一并布置。具体工作如下:

(一)年度总结。示范企业向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交年度总结,并纸质提交《2017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情况表》(见附件4),这两项材料应于5月20日前随年度报告材料一起报送到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情况及奖惩情况;2016年度经营情况(资产总额、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研发投入、上缴税收、利润、持有专利数、职工数量等);创新研发工作及绿色印刷实施情况;获得政府扶持情况等。

我市的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5。

(二)书面考核和现场考评。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对我市的国家印刷示范企业所提交的年度总结进行书面考核,并对示范企业逐家上门现场考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符合示范企业各项基本条件;主营业务是否为印刷经营;企业在转型升级、融合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三)综合评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综合书面考核和现场考评的结果,明确提出保留或撤销的最终评定意见。

(四)提交报告。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示范企业考核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提交报告。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示范企业考核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六、印刷企业统计年报工作

根据省局要求,今年的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与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上报数据要保持一致。关于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统计内容和方法及工作流程,请查阅《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6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粤新财[2016]48号,见附件6),须填报统计年报的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7,请相关企业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www.ppsc.gov.cn)查询“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系统入口”进行填报,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企业的登录号(具体登录号请查询附件7)。

 

附件:1. 《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

  2. 《网上年度报告操作说明》;

  3.《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新广印发[2017]19号);

  4.《2017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情况表》;

  5.深圳市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名单;

  6.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6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粤新财[2016]48号);

   7. 须填报统计年报的抽查企业名单。

协会电话:25595410、25029479

后台电话:25897796,25895961

系统维护电话:020-87733788转200、218、328、211

系统维护客服QQ:2355379473 2355379474

 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2017年5月3

附件1:《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rar

附件2:《网上年度报告操作说明》.doc

附件3:《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7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4:《2017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情况表》.rar

附件5:深圳市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名单.doc

附件6:《广电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6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7:须填报统计年报的抽查企业名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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