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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取消印刷许可证工本费等17项行政费

时间:14/02/2012 发布者:深圳印协

    湖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取消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湖北省物价局表示,此举是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取消的17项收费包括: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药品经营验收费、退役军人有偿转移安置费、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费、饮食服务业经营资格证工本费、文物鉴定费、医院分级管理评审费、医疗机构登记费、医疗机构校验费、采用国际标准认可证书工本费、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收费、版权管理费(版权纠纷案件受理费、作品鉴定费)、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费(批发图书、报刊单位,零售、出租图书报刊的书店和摊点)、药政管理收费(药厂生产验收费、医院制剂室审查验收费)、专利纠纷调处费、档案登记证工本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等,共涉及9个收费部门。取消这些收费项目后,每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约6000万元。

    除上述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外,此次还取消了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等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每年可减轻运输经营者负担2。5亿元。

    据了解,2011年我省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气象部门和铁路系统等部门收费进行清理,共取消收费项目33个,降低收费标准44个,合并收费项目41个,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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